有检控制台帮助中心
机构入驻服务协议

【导言】

为了使用有检网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入驻企业/组织(以下简称“您”)应当阅读并遵守《机构入驻服务协议》 (以下简称“本协议”)以及与此相关的专项规则等。

本协议签订前您应当阅读并同意机构接单管理规范《用户隐私保护协议》《莱币充值/退回规范》《线索退回管理规范》(以下合称“上述协议/规范”);上述协议/规范被视本协议的补充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其构成统一整体。本协议与上述协议/规范存在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的签订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上述补充协议/规范。

【协议内容】

本协议由缔约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于合肥市高新区缔结。

本协议由协议正文、补充协议及依据本协议公示于“有检网平台”各项规则所组成,补充协议及规则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规则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公布生效日期或签署日期在后的文件为准执行。

本协议各条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无意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也不影响本协议的含义或解释。

第一条相关定义及解释

有检网:合肥企来检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旗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或相关关联公司统称为“有检网”,本协议中提及的应由甲方或“有检网”行使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由“有检网”内部负责相应区域及业务范围的公司分别履行。本协议由合肥企来检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代表“有检网”与乙方签署。

有检网平台:指由“有检网”提供技术支持或运营的第三方检测信息服务平台、机构开放平台,包含网站、微信小程序、百度小程序、抖音账号、今日头条账号、微信公众号、APP、淘宝店铺、天猫旗舰店、线下实体店、京东旗舰店等,包含但不限于以上以“有检网”主体注册或运营的第三方店铺、账号、APP、小程序或网站。

有检网用户:指所有在“有检网平台”上注册或下单或提交检测需求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本协议中统称为“用户”,除非另有说明,否则“用户”均指此含义。

入驻机构:入驻机构指欲成为“有检网平台”入驻服务商家(以下称乙方),依据“有检网平台”入驻流程和要求完成在线信息提交,经“有检网”审核同意后,服务商家可在有检网平台匹配有检网用户提交的检测需求,完成检测认证服务,出具检测认证报告。

检测认证服务:指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认证机构批准书(CNCA)、其他检测行业批准备案文件的机构,出具国家或行业组织认可的检测认证报告。

第二条服务内容及乙方经营方式

甲方依照本协议为乙方开通“有检网平台”机构开放平台功能后,乙方可使用“有检网平台”需求大厅查看用户的检测认证服务需求,为用户提供检测认证服务,订立检测认证服务合同。

乙方经营方式:乙方根据发布的资质,查看“有检网平台”用户的检测需求;完成用户的咨询答复、检测服务、出具报告、发票开具、及售后服务提供等;乙方提供的服务出现争议、纠纷、国家机关机构调查时,由乙方以服务提供方身份处理。“有检网”不参与乙方实际的经营中,除依据本协议相关约定外,也不直接介入乙方与其他人间的争议和纠纷。

乙方授权甲方在“有检网平台”使用乙方相关资质、LOGO、企业字号、商标等发布资讯信息、检测产品服务、商家信息。

第三条入驻条件及证明文件提交

入驻条件:乙方申请成为“有检网平台”入驻机构,在“有检网平台”开展经营活动,须满足以下条件:

乙方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并领取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其他经营许可;

乙方申请经营的检测认证服务,需具备相关资质;包含但不限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认证机构批准书(CNCA)、其他检测行业批准备案文件;

乙方同意本协议及有检网平台相关规则。

第四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甲方根据本协议向乙方提供检测认证服务平台及相应技术支持服务,尽力维护“有检网平台”的正常稳定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对平台功能及服务进行更新、升级,不断提升平台性能和交易效率。

甲方对乙方在使用“有检网平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积极予以回复,可依乙方需求对其使用“有检网平台”提供合理的指导和培训。

乙方同意甲方根据乙方检测认证资质为乙方开通入驻机构类目,核实及调整乙方在“有检网平台”经营的检测认证种类、数量和类目范围。

乙方同意并自愿遵守甲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平台运营情况,对公示于“有检网平台”的规则、流程、收费标准等进行更新、调整。

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相关资质文件及各类信息资料进行审核。甲方审核为形式审核,审核通过并不代表甲方对审核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的确认,乙方仍须对其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等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方有权将经国家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文书确定的乙方违法违规事件,或乙方已确认的乙方违反本协议相关约定的事项,在“有检网平台”上予以公示;乙方多次违规或者有严重违约、违规情形的,甲方有权对其采取暂停服务商功能、终止本协议等措施,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如乙方的运营情况不能满足“有检网平台”要求,经限期整改调整后,仍无法满足平台运营条件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停止乙方入驻机构资格。

第五条保密

甲乙双方对于本协议的签订、内容及在履行本协议期间所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关联公司除外)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根据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向政府、证券交易所和/或其他监管机构提供、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他顾问、雇员除外)。

如对方提出要求,任何一方均应将载有对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资料或软件等,在本协议终止后按对方要求归还对方,或予以销毁,或进行其他处置,并且不得继续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在本协议终止之后,各方在本条款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协议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其他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给其他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任何一方均应告知并督促其因履行本协议之目的而必须获知本协议内容及因合作而获知对方商业秘密的雇员、代理人、顾问等遵守保密条款,并对其雇员、代理人、顾问等的行为承担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失效的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在“有检网平台”虚假、违法及不良信息或进行其他违反本协议及补充协议/规则约定的行为,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赔偿、补偿、行政机关处罚、差旅费等),乙方同意甲方自乙方“有检网平台”账户莱币余额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继续赔偿,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乙方不论采取何种方式非法获取“有检网平台”系统数据、用户数据、利用“有检网”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从事非法活动的,甲方保留向乙方继续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乙方发生违反本协议及“有检网平台”规则的情形时,甲方除有权按照本条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外,还有权按照“有检网平台”相关管理规则采取商家资质下架、暂停向乙方提供服务、暂时关闭乙方入驻机构权限、终止合作等措施。

第七条有限责任及免责

不论在何种情况下,甲方均不对由于电力、网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罢工(含内部罢工或劳工骚乱)、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国际、国内法院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承担责任。

本协议项下服务将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状态提供,甲方在此明确声明对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

使用“有检网平台”服务下载或者获取任何资料的行为均出于乙方的独立判断,并由其自行承担因此而可能产生的风险和责任。

法律地位声明:甲方为向乙方与用户之间进行检测需求信息匹配的技术服务提供商,并非乙方与用户信息匹配后产生服务交易行为的参与方,甲方仅对乙方与用户之间提供信息服务,按需向乙方以莱币的形式收取信息技术服务费,甲方不对乙方及用户出具任何口头、书面陈述或承诺,发布的信息及交易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等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若因乙方与用户之间的交易行为引起的任何法律纠纷,包括但不限于投诉、起诉、举报及税赋等,均由参与交易的双方解决,与甲方无关。但乙方怠于履行义务时,甲方有权介入乙方与甲方其他用户间的争议,依据一般人的认知程度对该争议进行判断和处置,乙方应当予以执行。

不可抗力处理:如本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均应在遭受不可抗力后尽快通知对方,并于通知之日起15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不可抗力持续达到三十日的,任一方有权经通知对方提前终止本协议。因不可抗力原因而导致本协议中止、终止的,双方均不须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成立,持续对缔约双方有效,除非发生本协议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所述的终止或解除事项。

第九条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约定的缔约双方基本信息变更的,变更方应于发生该等变更事项后15日内向另一方发出变更的通知及证明文件,未及时通知另一方的,应对变更事项所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本协议其他条款变更或增加新的条款的,均须经缔约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一经签署,即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协议的终止及解除

双方签署新协议替代本协议的;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缔约双方中任一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提前终止本协议的,须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双方签署书面补充协议终止本协议。

第十一条通知及送达

一方发给另一方的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以传真、电报、电传、电子邮件等发送。以传真、电报、电传或电子邮件发送的,发送当日为送达日,以邮资预付的挂号信件,特快专递寄送的,签收日为送达日。



今日已接线索:今日在平台总共获取的线索量(包含退回线索量)

今日支出莱币:今日消耗莱币-今日退回线索返还莱币=今日支出莱币

获取线索总量:本月已获取的线索总量(包含退回线索量)

合计支出莱币:本月消耗莱币-本月退回线索返还莱币=本月合计支出莱币

合计退回线索:本月已成功退回线索总量

合计返还莱币:本月成功退回线索返还的莱币

新线索产生
有一条新线索已发布
刷新列表